目前,書畫收藏界已把藏品的要求提高到真、精、新層面上?!靶隆?,比較容易理解,它指作品品相的完好如新。如現藏上海博物館的清初大畫家吳歷作于康熙十五年的《湖天春色圖》,雖歷經300余年,至今仍紙本完好,墨色如新,堪為古畫“新”的佳例。而“真”與“精”在書畫鑒藏中,不免有人混淆,如有的人在鑒別真偽中,往往用藝術的優劣來論畫的真偽。如見到某一作品畫得“精”,即為其“真”,反之則認為是偽作。這種評判,在根本上有悖書畫鑒定“真偽第一,優劣第二”的基本法則。
所稱作品的“真”,是指該作品確實為署名者的手跡。而作品的“精”,則是對藝術成就所做出的評判。因此,兩者為完全不同的概念,即“真”屬客觀存在,不能以主觀去改變:“精”的優劣,屬藝術,存在著主觀上的差異,它會因鑒藏者的欣賞能力、視角、喜好等方面的不同而產生差異。因此,兩者之間并不具有必然的聯系,同時也可以看出“精”很難有一個明確的標準。譬如,已故畫家李可染曾自稱“廢畫三千”,假如把他的“廢畫”歸諸一般的畫家,也許就堪稱精品了。
然而,有些鑒藏者在以“精”為“真”中,還往往將尺幅大、畫面繁密、青綠重彩、工筆雙鉤之類的作品當作“精”的條件,這些與過去鬻畫潤格中以畫件尺幅的大小、畫科的不同、內容繁簡等論值類似。殊不知有不少作偽者就是以此來迎合這種心理,達到牟利目的。因此,在書畫鑒別中以“精”為“真”的認識是頗為不當的,它不符合書畫鑒別的辯證法。有關書畫真偽與好壞的關系,在鑒定界歷來有這樣兩句話:“真的不一定好,假的不一定壞”,說明了“精”與“真”的辯證關系。
因此,從事書畫鑒別,首先是辨其真偽,然后才能評其優劣。否則,如一件作品看上去畫得好,但卻是偽作,那么所謂的“精”也就沒有了意義。又如有些作品盡管草率疏簡,但確是真跡,因不“精”而認為是偽作,這也違背了客觀事實。所以評判一件作品藝術上的優劣,必須在對作品真偽鑒定之后,再根據作者的特長、風格演變等作具體的考察、比較,然后作出評判。誠如謝稚柳先生在《論書畫鑒別》中稱:“在真的尚未判定之前,批判優劣的階段就還未到來,兩者之間的程序,批判優劣,不可能不在認識書畫真偽之后?!比绻麑烧叩某绦蝾嵉沟脑?,就不免會產生錯誤。
當然,在書畫鑒定中也需要以作品的藝術水平,作為鑒定的輔助依據。鑒別真偽只有通過對作品本身的筆墨來認識,因為“繪畫之至是風格,形成風格是一幅畫的整體,形成畫的整體是技法,形成技法的是筆墨”(謝稚柳《鑒余雜稿》)。由此可見,鑒別真偽必須從考察筆墨入手,并通過對作品的時代風格、特征等來鑒別,惟此才能做出符合客觀事實的結論,在確?!罢妗钡那疤嵯略賮砬蟮谩熬焙汀靶隆?。